2025/05/21
苗栗縣學校午餐採用國產可溯源食材實施計畫114年2月核定版
一、依據農業部113年9月6日農糧字第1131135031號令「中央補助地方政府推動學校午餐採用國產可溯源食材經費支用要點」及因應學校自113學年度第2學期起全面採用農業部食材補助經費核算系統申請補助經費等事項,修正旨揭實施計畫。
二、請學校使用教育部「校園食材登錄平臺 2.0」進行食材驗收,並於次月十五日前透過「農業部食材補助經費核算系統」向本府申請補助經費。
三、每日驗收應將食材上貼有章Q之照片或國產證明文件上傳教育部「校園食材登錄平臺 2.0」,若經查核發現無法檢具相關證明文件,本府將依權責要求學校及供應業者返還已領取之款項。
苗栗縣政府教育處︱360苗栗市縣府路100號‧聯絡電話:037-322150‧傳真電話:037-324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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