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5/21
苗栗縣各級學校午餐食材採購契約範本
一、依據本府發包科113年12月26日公告之財物採購契約範本辦理。
二、因應學校午餐辦理實務需求,參考前揭相關規定,調整本縣各類學校午餐採購契約範本,各校在確保供餐品質的原則下,得考量實際執行情形,依政府採購法等規定修訂公版採購契約,供學校於114學年度起使用。
三、調整本縣校園供餐質量升級-學生午餐加碼10元方案實施計畫,高鈣餐鈣質含量須達270毫克以上,補助原則增加學校午餐每週供應≧3瓶195 c.c鮮奶或(保久乳)者,隔週得以高鈣點心或高鈣特色餐替換一次,每月至少2次使用苗栗縣在地生產之農產品,當月使用之品項不得重複,且其中1次應為當道菜色之主要食材(重量最重者)。
四、公辦公營食材採購分項採購或以實價計費者,應將國產可溯源食材補助經費納入採購預算金額,以符合補助經費支用原則。
五、公立學校附設幼兒園午餐與國中小午餐合併採購者,請審慎評估幼兒園午餐供應內容及收費標準(本縣公立幼兒園午餐費收費基準上限為每月900元),避免收支不平,影響學校午餐整體供應品質。
苗栗縣政府教育處︱360苗栗市縣府路100號‧聯絡電話:037-322150‧傳真電話:037-324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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