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6/23
請學校於7月20日前申請本縣學校午餐採用國產可溯源食材實施計畫經費
請學校於7月20日前申請本縣學校午餐採用國產可溯源食材實施計畫經費
一、本府111年3月14日府教體字第1110047637號函及111年6月16日府教體字第1110101027號函諒達。
二、110學年度第2學期實施期程:111年2月11日至111年6月30日。
三、請學校檢附以下資料送至本府辦理請款事宜:
(一)學校收據(繳款人:苗栗縣地方教育發展基金)。
(二)學校午餐採用國產可追溯生鮮食材實施計畫經費支用明細表(2-4月使用附件一、5-6月使用附件二)、學校午餐使用有機和產銷履歷蔬菜經費支用明細表(2-4月使用附件三、5-6月使用附件四)。
(三)110學年度第2學期經費申請期程至111年7月20日止,請學校務必於7月20日前送件申請。
四、檢附本縣學校午餐採用國產溯源食材實施計畫111年2-4月學校申請及尚未申請名單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