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2/21
請學校於2月25日前申請本縣學校午餐採用國產可溯源食材實施計畫經費
一、本府110年10月19日府教體字第110199717號函諒達。 二、110學年度第1學期實施期程:110年9月1日至111年1月20日。 三、實施對象:承攬本縣所屬學校午餐團膳業者及食材供應業者或午餐食材採分項採購之公辦公營學校;補助對象包含公立國民中學、國民小學(含共餐之附設幼兒園)、完全中學高中部學生及國立特殊教育學校學生;不含教職員、素食及共餐之非營利幼兒園)。 四、請符合補助原則之學校檢附以下資料送至本府辦理請款事宜: (一)學校收據(繳款人:苗栗縣地方教育發展基金)。 (二)學校午餐採用國產可追溯生鮮食材實施計畫經費支用明細表(如附件一)、學校午餐使用有機和產銷履歷蔬菜經費支用明細表(如附件二)。 (三)110學年度第1學期經費申請期程至111年2月25日止(逾期不受理)。 五、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核定補助之偏鄉中央廚房計畫學校,請依補助原則配合執行學校午餐採用國產可溯源食材實施計畫,【福興武術國中小、林森國小、圳頭國小、田美國小、南埔國小、東河國小、泰安國中小及新開國小等8校】,請務必於2月25日送件申請。 六、檢附已送件申請本縣學校午餐採用國產溯源食材實施計畫之資料學校名單供參。
苗栗縣政府教育處︱360苗栗市縣府路100號•聯絡電話:037-322150•傳真電話:037-324626 213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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