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1/16
110學年度第1學期學校午餐採用國產可溯源食材 實施計畫經費申請作業
110學年度第1學期學校午餐採用國產可溯源食材 實施計畫經費申請作業
一、依據苗栗縣學校午餐採用國產可溯源食材實施計畫辦理。
二、實施期程:110學年度第1學期(110年9月1日至111年1月20日)。
三、實施對象:承攬本縣所屬學校午餐團膳業者及食材供應業者或午餐食材採分項採購之公辦公營學校;補助對象包含公立國民中學、國民小學(含共餐之附設幼兒園)、完全中學高中部學生及國立特殊教育學校學生;不含教職員、素食及共餐之非營利幼兒園)。
四、請符合補助原則之學校檢附以下資料送至本府辦理請款事宜:
(一)學校收據(繳款人:苗栗縣地方教育發展基金)。
(二)學校午餐採用國產可追溯生鮮食材實施計畫經費支用明細表(如附件一)、學校午餐使用有機和產銷履歷蔬菜經費支用明細表(如附件二)。
(三)國立苗栗特殊教育學校請檢附相關原始憑證申請。
(四)請以旨案檢附之附件表單送件,不符者一律退件處理。
(五)110學年度第1學期經費申請期程至111年2月15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