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6/7
苗栗縣學校午餐外訂餐盒/桶餐採購案投標須知補充說明參考範本
一、因應學校實務作業需求,參考前揭相關規定,調整本縣學校午餐公辦民營勞務採購案契約範本,各校在確保供餐品質的原則下,得考量實際執行情形,依政府採購法等規定修訂公版採購契約,供學校於112學年度起使用。
二、配合本府推動高鈣午餐計畫,112學年度起各校午餐每週應至少供應一次高鈣餐,鈣質含量須達240毫克以上,午餐食材每月至少1次使用苗栗縣在地生產之農產品,以提升學校午餐供應品質。
三、檢附苗栗縣學校午餐外訂餐盒/桶餐採購案投標須知補充說明參考範本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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