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1/6
苗栗縣學校疑似食品中毒事件處理作業說明
一、依學校餐廳廚房員生消費合作社衛生管理辦法第21條規定,學
校發現有疑似食品中毒情形時,應採緊急救護措施,必要時,
將患者送醫檢查治療,並儘速通知其家屬或緊急聯絡人。前項
情形並應同時通報、聯繫及協助當地衛生主管機關處理,並儘
速向主管機關提出處理報告。
二、爰學校發生疑似食品中毒事處理作業如下:
(一)事發應變作業:
1、發生事件時應儘速送醫、通報衛生局食品科(電話:037-558608、傳真:037-558604)及本府教育處體育保健科(電話:037-559710、傳真:037-324626),告知事件發生之經過及初步處理情形,並填報校園疑似食物中毒事件即時通報單及校安通報。
2、配合衛生局檢體採樣及掌握事後督導情形。
3、持續配合衛生機關後續事項、關心學生健康及更新校安通報。
(二)後續處置作業:
1、判斷是否為廠商責任,學校依契約規定辦理違約記點、繳納違約金及契約終止等作業。
2、持續加強校園食品衛生管理及關心師生健康。
三、依據衛生福利部疑似食品中毒事件處理要點規定,檢體之採樣檢驗由衛生局主辦,每日午餐檢體應妥留存於學校,請學校及午餐廠商勿自行將檢體送驗。
四、檢附苗栗縣學校疑似食品中毒事件處理作業說明資料1份。
苗栗縣政府教育處︱360苗栗市縣府路100號•聯絡電話:037-322150•傳真電話:037-324626 191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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